律师团队

Lawyer Team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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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

    熊江怀,1950年8月21日出生,籍贯湖北江陵。1968年9月作为知青上山下乡,赴黑龙江生产建设团,并于1979年返沪。

    1985年上海电视大学中文大专毕业,上海法律学校一年结业,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预备班一年结业。1986年通过首届律师资格考试,1989年取得兼职律师执业证。
    1986年在上海第二律师事务所以律师工作者身份协助李国机大律师承办陈小蒙刑事大案辩护,并有幸与前辈著名大律师李国机、叶传故、郑传本、叶府荣,共同参与办理了全国数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1999年至2010年,分别在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尚实所、磐德所任专职律师、合伙人。2011年退休后与团队律师共同创办上海江怀律师事务所。
    诚信执业三十年,亲历各类民、商、刑、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擅长于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剖析和处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严格遵循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理念,善意对待当事人,竭诚为社会提供合格满意的法律服务。
    三十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亲眼见证了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发展历程,六十五年的人生阅历,体验了新中国依法治国的艰难曲折。在有限余生的今天,对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将进入快车道充满信心。
    有生之年,夙愿未了,希望创办一个具有可供执业律师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且博采众长的平台环境,能吸引具备完整人格,特别是具有善良、正直、文明、坚毅、融合、信用等赋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律师,以不辜负法治中国梦的召唤和人生价值的体现。

    案例摘选:

    蒋某某故意杀人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张某某与邓某某健康权纠纷案(上海高院二审)
    上海市委宣传部长之子陈某某强奸案(上海高院二审)
    张某某诉江阴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江苏省高院二审)
    王永宽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纠纷案(广东省高院二审)
    上海连飞实业有限公司与欧永恩、徐永权等合伙协议纠纷再审案(上海高院再审)
    上海市虹口区虹华大楼业委会与江城物业纠纷再审案(上海高院再审)
    上海兆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诉上海兆民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上海一中院二审)
    上海申豪投资有限公司与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因企业借贷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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